泰和縣上田農貿市場整體租賃5年經營權
網(wǎng)絡競價公告
受有關單位的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10月11日上午10時30分開始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產權交易系統(tǒng)(以下簡稱電子交易系統(tǒng))進行網(wǎng)上競價以下項目,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編號:JY23JX08009468號
標的情況(設保留價)
位于泰和縣上田月池村,上田農貿市場地上一層整體租賃權,結構:框架、圩棚,建筑面積約1200平方米,市場內原有自產自銷攤位必須保留,不做其他用途,其他攤位由買受人根據(jù)經營需求可自行規(guī)劃。租賃期限:5年。
起始價:4.64萬元/年 競買保證金:9011元
三、競買報名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獨立法人。
2、參加本項目的所有人員均具有良好的征信記錄,未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及“信用中國”列入失信主體(責任人)的名錄中。
3、須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包含市場經營管理等相關項目、近三年一直經營類似項目且經營業(yè)績良好。
四、展示地點和時間
展示地點:標的所在地。可現(xiàn)場進行查看,對標的情況進行判斷,全面閱讀本次競拍資料,如有疑問可以在競拍日前用書面或口頭方式進行咨詢。
展示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17時止
五、本次競價相關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17時止。
2、網(wǎng)絡競價時間:2023年10月11日上午10 時30分開始
3、報名地點:登錄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進行網(wǎng)上報名。
六、報名須知:
1、報名流程
第一步:資格確認
(1)遞交資格審查材料截止時間、地點: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7日17:00時止(不含節(jié)假日),泰和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大隊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王先生18270967290)。
(2)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2023年10月8日上午10時,泰和縣城市管理局。競買人在取得泰和縣城市管理局所開具的《競買資格確認書》后再登錄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進行網(wǎng)上報名。
(3)遞交資格審查材料的內容: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和復印件(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須符合競買報名條件相關內容)、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和復印件(若已辦理三證合一者,只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和復印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信用中國”網(wǎng)站的查詢結果并加蓋公章(查詢結果記錄截圖時間為網(wǎng)絡競價時間前7天內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詢結果或被“信用中國”列為失信主體的,不得參與交易活動),委托代理的還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能夠證明業(yè)績的相關材料,所有復印件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第二步:網(wǎng)上注冊報名:資格確認合格的競買人應當在報名時間截止前登錄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jxsggzy.cn/web/)先進行注冊登記(選擇“交易主體”登錄,點擊“免費注冊”,在投標人身份類型中勾選“產權競買人”,填寫注冊基本信息),然后進行網(wǎng)上報名;已經注冊的,則直接登錄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進行網(wǎng)上報名。
特別提示:(1)該網(wǎng)上交易系統(tǒng)要求電腦配置達到以下標準:操作系統(tǒng):windows7以上;IE瀏覽器:版本IE9以上;輔助軟件:建議使用office2010;
第三步:繳納競買保證金:經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泰和縣分中心確認后的競買人須按網(wǎng)上交易系統(tǒng)的規(guī)則和要求,在報名截止時間之前自行到銀行或通過網(wǎng)上銀行、手機銀行將競買保證金從報名人注冊時綁定的同名銀行賬戶轉賬至開戶名為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的保證金賬戶(開戶銀行:自行勾選;銀行賬號:網(wǎng)上交易系統(tǒng)自動生成)。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對入賬到非“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賬戶的資金不負任何責任。
2、競買人報名并繳納競買保證金后,須重新登錄網(wǎng)上交易系統(tǒng)查詢競買保證金繳納狀況,點擊同步銀行入賬數(shù)據(jù)并顯示“入賬成功”字樣,網(wǎng)上交易系統(tǒng)報名才算成功。如不知悉,請在報名期間內撥打江蘇國泰新點軟件有限公司技術支持電話。
3、非轉賬方式出賬、通過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非報名人銀行同名賬戶出賬的交易保證金退還手續(xù),需要出賬人持身份證明和相關轉賬證據(jù)到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現(xiàn)場辦理;報名人同名銀行賬戶出賬后逾期到賬的,網(wǎng)上交易系統(tǒng)會自動辦理退付。以上無效交易保證金只能在競價標的交易結束后才能辦理退付。
七、競買須知
1、競買人在交易時間前用報名時的注冊用戶名登錄網(wǎng)上(電子)交易系統(tǒng)參與報價,并應熟悉本次網(wǎng)上(電子)競價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請在報名期間內咨詢江蘇國泰新點軟件有限公司,技術支持電話400-998-0000。如果在競價過程中因操作失誤產生的后果由競買人自行負責。
2、網(wǎng)上競價開始時間為2023年10月11日上午10時30分,標的自由競價時間為15分鐘,延時競價時間為120秒。報價結果以網(wǎng)上報價為準,最終報價為本標的競價階段最高報價,最高報價不得低于本標的設定的保留價,否則不能成交,競價階梯為1000元/次或其整數(shù)倍。
3、成交后注意事項
(1)競價成交后,買受人須在三個工作日內按成交總額(5年租金)向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支付產權交易服務費,若買受人違約,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有權直接從其所交納的競買保證金中扣除。產權交易服務費依據(jù)《江西省發(fā)展改革委關于降低產權交易服務收費等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的通知》(贛發(fā)改收費〔2017〕922號)的收費標準,并落實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降低企業(yè)成本優(yōu)化發(fā)展環(huán)境的若干意見》(贛字〔2016〕22號)有關交易服務費按50%收取的規(guī)定,競價成交后,成交金額(即“5年租金之和”)1000萬元以下交易服務費按成交額的1.4625%收取;
戶 名: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
開戶行:江西銀行吉安泰和支行
賬 號:796900142200011
(2)競價成交后,買受人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到吉安市瑞祥拍賣有限公司(地址:吉安市青原區(qū)渼陂西路9號龍湖大廈2-21樓)簽署《交易成交確認書》。買受人須提供競買資格確認書、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信用中國”網(wǎng)站的查詢結果(查詢結果記錄截圖時間為網(wǎng)絡競價時間前7天內有效),能夠證明業(yè)績的相關材料,委托代理的還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以上資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如提供虛假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則不予以成交,該買受人的競買保證金沒收。
4、未競得人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公示期(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期滿后,交易中心按保證金退付流程2個工作內原渠道退回;競得人在付清所有款項并簽訂《上田農貿市場經營權轉讓合同》后,憑委托方出具的保證金退款意見表辦理保證金退還手續(xù),原渠道退還。
5、本公司、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對于本項目的實際狀況、瑕疵等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不予保證,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八、聯(lián)系方式
1、國泰新點技術支持電話: 400-998-0000服務熱線
2、委托方聯(lián)系電話:0796-8639558、18270967290王先生
3、吉安市瑞祥拍賣有限公司:0796-8113536、13687962666劉先生
4、保證金退款電話:0796-8639870王先生
吉安市瑞祥拍賣有限公司
競 價 須 知
一、競價標的(設保留價)
位于泰和縣上田月池村,上田農貿市場地上一層整體租賃權,結構:框架、圩棚,建筑面積約1200平方米,市場內原有自產自銷攤位必須保留,不做其他用途,其他攤位由買受人根據(jù)經營需求可自行規(guī)劃。租賃期限:5年。
起始價:4.64萬元/年 競買保證金:9011元
二、網(wǎng)絡競價流程
1、競買人報名完成并繳納有效保證金后,請在標的競價規(guī)定的時間進入“網(wǎng)絡競價”系統(tǒng),進入競價系統(tǒng)進行身份驗證,競價時間以服務器時間為準。
2、連續(xù)報價的競價時段分為“自由競價”時段和“延時競價”時段,在自由競價時間內,各競買人可以自由報價,自由競價時間結束后,系統(tǒng)進入項目設置的延時競價時間段,若該時間段內有競買人報價,時間自動往后延,若在該時間段內無人報價,競價結束。
3、在競價期間,請選擇需要的加價倍數(shù),確定報價后點擊【確認報價】進行報價。界面左下側的“歷史報價記錄”可記錄競價過程中的報價,報名人以編號標識。界面右下側的“系統(tǒng)消息”框為報價過程中的提醒消息。進入延時競價后,若無人報價,則時間結束后交易結束,若在限時競價內有人報價,時間自動以設定“延時周期”重新倒計時往后延時。
4、競價結束后,系統(tǒng)會提示成交情況。
三、本公司聲明
公告所公示的建筑面積以競買人現(xiàn)場察看為準。競買人在報名競買前自行到標的所在地自行了解本公司無法了解的瑕疵,本公司不承擔任何瑕疵擔保責任。
四、競買人(買受人)的權利和義務
1、競買人在參加競價活動前,有權了解競價標的的具體情況,并要求工作人員對相關問題做出解釋,陪同現(xiàn)場察看,獲取相關資料。一旦進入網(wǎng)絡競價,即表明已完全了解競價標的的一切情況,并對所有文本資料表示認同。
2、買受人須在競價成交公示期滿后三個工作日內簽訂《上田農貿市場經營權轉讓合同》(合同樣本內未盡事宜以簽訂正式合同為準),競價成交后五個工作日內繳清第一年的租金及履約保證金2萬元,租金按年繳納,第一年經營期租金為成交價,以后每一年的租金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礎上遞增5%。每年的租金須在租期前一個月一次性交清全款。租賃經營期滿后,委托方無償收回市場(含承租經營方承租經營期間添置的不可移動的設備設施及裝飾裝修),標的物重新面向社會公開拍租(或招標)。買受人租賃經營期滿須于合同終止日無條件清場后移交給產權所有人,不得收取轉讓費,不得破壞市場內的結構和裝飾裝修。若合同期內沒有違約現(xiàn)象,履約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后無息退回。
3、競價成交后,買受人須在公示期滿后五個工作日內到吉安市瑞祥拍賣有限公司(地址:吉安市青原區(qū)渼陂西路9號龍湖大廈2-21樓)簽署《交易成交確認書》并按5年競價成交總價的5%支付競買傭金,競買傭金繳入賬號:(戶名:吉安市瑞祥拍賣有限公司,賬號:14372101040006575,開戶行:吉安市農業(yè)銀行青原支行)。
4、買受人必須合法經營,應嚴格按照《江西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建立健全規(guī)范的企業(yè)管理制度,統(tǒng)一規(guī)范的服務流程、完善的配套設施和專業(yè)的管理隊伍等有關保障市場正常交易的管理制度和服務措施,為市民提供一個舒適、放心的購物環(huán)境。
5、成交后 ,買受人是市場的實際管理人,在市場發(fā)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生產、水電燃氣使用不當?shù)龋?,?/span>買受人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委托方有權監(jiān)督租賃場地的使用情況,但不承擔買受人在承租經營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經濟、安全、法律等責任。
6、買受人須負責市場的保潔服務、水電和日常維護,達到國家衛(wèi)生城市創(chuàng)建標準。如遇到重大活動(創(chuàng)建等)特殊情況,應增加人力、物力,以確保區(qū)域內環(huán)境和管理達到要求。
7、買受人應在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允許的范圍內且證照齊全的情況下開展經營活動,不準從事不符合安全生產、衛(wèi)生防疫、環(huán)境保護等要求的業(yè)態(tài),不準從事其他對周邊居民造成嚴重影響的業(yè)態(tài),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若要改變市場現(xiàn)設經營品類應事先取得委托方書面同意。
8、競價成交后,買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成交款,如未按約定日期內簽訂租賃合同的,我公司有權收回租賃標的物并重新掛網(wǎng)競價,同時買受人須承擔違約責任,并罰收競買保證金,同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三十九條的規(guī)定進行處罰。《拍賣法》第三十九條完整內容: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拍賣標的的價款,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由拍賣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將拍賣標的再行拍賣。拍賣標的再行拍賣的,原買受人應當支付第一次拍賣中本人及委托人應當支付的傭金。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原買受人應當補足差額。
9、競價標的由委托方負責保管和移交,由委托方與買受人按《租賃合同》約定的時限將標的物移交給買受人。
10、若因買受人在本次交易活動中提供虛假資料而引起的糾紛或訴訟一切后果自負,與中介機構與鑒證方無關。
五、其他事項
1、本《競買須知》以網(wǎng)上公布的為準。
2、本《競買須知》與《交易成交確認書》及各類相關合同文本都具有法律效力。
3、本公司保留對本《競買須知》的解釋權。
吉安市瑞祥拍賣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5日
競買資格確認書(存根)
:
你方提交的(項目編號: )泰和縣上田農貿市場整體租賃5年經營權轉讓參與競買的相關資料收悉。經審查,你方所提交資料符合本次轉讓公告的規(guī)定和要求,現(xiàn)確認你方具備參加本次泰和縣上田農貿市場整體租賃經營權轉讓競買資格。請登錄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上傳此《競買資格確認書》進行網(wǎng)上報名,繳納足額競買保證金參與競買。
泰和縣城市管理局
2023年 月 日
競買資格確認書(存根)
:
你方提交的(項目編號: )泰和縣上田農貿市場整體租賃5年經營權轉讓參與競買的相關資料收悉。經審查,你方所提交資料符合本次轉讓公告的規(guī)定和要求,現(xiàn)確認你方具備參加本次泰和縣上田農貿市場整體租賃經營權轉讓競買資格。請登錄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上傳此《競買資格確認書》進行網(wǎng)上報名,繳納足額競買保證金參與競買。
泰和縣城市管理局
2023年 月 日
拍 賣 規(guī) 則
第一條 為維護委托人和競買人的合法權益,本公司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并參照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網(wǎng)絡競價相關規(guī)定制定拍賣規(guī)則和競價須知。
第二條 競買人必須認真閱讀本拍賣規(guī)則和競價須知并對自己的競買行為負責。
第三條 拍賣是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嚴格地執(zhí)行公開、公平、公正、價高者得的原則,將拍賣物品或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一切活動具有法律效力。本次拍賣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產權交易系統(tǒng)采取網(wǎng)絡競價拍賣。
第四條 特別提請競買人注意:本次網(wǎng)絡競拍僅以競拍標的現(xiàn)狀進行競拍。所提供的資料僅供參考,如與實際有出入以實際為準,不增減成交價款。本公司對拍賣標的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競買人在本次網(wǎng)絡競價前必須到標的現(xiàn)場查看標的,對拍賣標的作詳細了解,務必對拍賣標的有明確認識、了解后方可參加競買。競買人登錄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通過【產權業(yè)務】【參加競價】進入網(wǎng)絡競價界面報價成功,即表明已完全知曉本次拍賣的所有規(guī)定及拍賣標的情況,接受拍賣標的的現(xiàn)狀(包括瑕疵和缺陷),并愿意承擔一切責任,拍后無悔。
第五條 競買人應妥善保管其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注冊的賬號和登錄密碼;凡以競買人的賬號和密碼登錄后進行的操作,均被視為競買人的行為,競買人應當對以其賬號進行的所有活動和事件負法律責任。競買人在本次網(wǎng)絡競價規(guī)定的開始時間前登錄網(wǎng)上交易系統(tǒng)參加競價,競買人應熟悉網(wǎng)絡競價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在競價過程中因操作失誤產生的后果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第六條 網(wǎng)絡競價系統(tǒng)按“價高優(yōu)先”“同價先到優(yōu)先”的原則確認當前最高報價;報價時間是判定競買人報價先后的唯一依據(jù)。網(wǎng)絡競價系統(tǒng)使用北京時間,競買人的出價時間為其報價到達網(wǎng)絡競價服務器的時間。
第七條 本次網(wǎng)絡競價設保留價。報價結果以網(wǎng)上報價為準,最終報價為該標的競價階段最高報價。競價結束,交易系統(tǒng)根據(jù)最高報價與設定的保留價,確認是否成交。最高報價不低于保留價,交易系統(tǒng)確認競得人、成交價;最高報價低于保留價不成交。交易系統(tǒng)確認的競得人即為買受人,買受人須按《競價須知》的要求攜帶身份證明文件與拍賣公司簽署《交易成交確認書》。
第八條 網(wǎng)絡競價成交后,買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拖延支付款項或拖延、拒絕簽署《交易成交確認書》,否則,其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拍賣人有權取消其買受人的資格并按《拍賣法》第39條規(guī)定將拍賣標的再行拍賣,再行拍賣原買受人應支付第一次拍賣中其本人和委托人應支付的拍賣傭金和產權交易服務費,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由原買受人補足差額。
上田農貿市場經營權轉讓合同(樣本)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地址: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地址:
現(xiàn)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為明確甲、乙方的權利義務,在自愿、平等的原則下,經友好協(xié)商一致,特定立本租賃合同。
一、租賃物情況
1.甲方同意將 上田農貿市場 整體租賃給乙方。
2.甲方按租賃農貿市場的現(xiàn)狀進行出租和移交,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租賃物的權屬、面積、質量、外觀、內部結構、附屬設施設備等實際狀況并不持任何異議。
二、租賃期限
本合同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為 5 年。
三、租金、履約保證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一年一交,第一年經營期租金為拍賣成交價,以后每一年的租金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礎上遞增5%,租金第一年交元、第二年交元、第三年交元、第四年交元、第五年交元,每年的租金須在租期前一個月一次性交清全款。
2.乙方須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繳納第一年租金元及履約保證金2萬元。履約保證金不得轉為租金,租賃期滿時,乙方無違約行為,且將場地交還甲方,繳清應交納的費用后,甲方全額退還履約保證金(不計息)。甲方有權直接從履約保證金當中劃扣乙方應付未付的租金、水電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甲方代為墊付的款項,乙方應在劃扣后5日內補足。
3.支付方式:乙方通過銀行轉存的方式將租金及履約保證金支付給甲方。乙方按約支付租金后,甲方應當于收到租金之日起5日內為乙方提供正式發(fā)票,甲方收款賬戶為: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照雙方約定向乙方交付本合同中的農貿市場,保證建筑主體質量,水電基礎配置到位。
2.協(xié)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乙方進行監(jiān)督、教育、整頓、直到解除合同。
3.因乙方裝修或其他原因導致房屋主體結構受到破壞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租賃期限內,出現(xiàn)房屋主體結構質量問題的,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報修通知之日起3日內進行修理,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是乙方原因造成的或其它問題,則由乙方及時修復并承擔費用。
4.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加強人員數(shù)量、衛(wèi)生消毒、氛圍營造等投入,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否則,甲方有權直接加派人手進行衛(wèi)生消毒、氛圍營造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乙方是農貿市場的實際管理人,在市場發(fā)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生產、水電燃氣使用不當?shù)龋梢曳阶孕谐袚控熑?。甲方有權監(jiān)督租賃場地的使用情況,但不承擔乙方在承租經營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經濟和安全、法律責任。
2.乙方應按照合同的約定按時向甲方交納租金,并自行承擔農貿市場的用水用電、保安保潔等日常管護工作及費用。
3.乙方應在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允許的范圍內且證照齊全的情況下開展經營活動,不準從事不符合安全生產、衛(wèi)生防疫、環(huán)境保護等要求的業(yè)態(tài),不準從事其他對周邊居民造成嚴重影響的業(yè)態(tài),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乙方可對外進行招商招租活動。乙方在對外招商行為中不得明示或默示自己為農貿市場所有權人,在與轉租承租人簽約時應向其明示,乙方僅在租賃期限內對農貿市場享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占有和使用權,不享有任何處分權。乙方對外轉租的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
乙方對其轉租承租人應交納的相關費用,如公用事業(yè)費、物業(yè)管理費等的交納承擔連帶責任。乙方轉租產生的任何糾紛、責任均與甲方無關。
4.乙方所有經營活動、債權債務、訴訟糾紛以及有關職能部門檢查等出現(xiàn)的問題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并承擔相關費用和責任。
5.乙方對承租場地的裝修、改造,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且不得破壞主體結構或造成安全隱患。裝修、改造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并通過消防住建等部門的查驗。
6.乙方的裝修、改造、水電、用工、物業(yè)及維修等費用自理。合同解除時,乙方的裝修、裝飾、修繕和不可移動的設備設施均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補償或擅自損壞。對原有設施損壞的,乙方必須照價賠償或恢復原狀。
7.乙方負責做好農貿市場的安全生產、治安消防、衛(wèi)生防疫等工作,積極配合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檢查及整改。
六、違約責任
1.出現(xiàn)房屋主體結構質量問題的,因甲方原因逾期進行維修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照乙方已支付的當年租金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的約定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則應向甲方支付當年應繳納租金的5‰作為違約金。
3.乙方未經過甲方書面同意私自整體轉租,甲方有權向乙方主張違約金,違約金按照當年應繳納租金的20%計算。
4.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進行裝修、改造或裝修、改造后未恢復原狀的,甲方有權向乙方主張違約金,違約金按照恢復原狀總費用的兩倍計算。
5.甲方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乙方未在限期內整改到位,可對其進行處罰,處罰金額可要求專項繳納,也可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6.履約保證金:乙方在租賃期間有相關違法違約行為的,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關損失賠償費用。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的,甲方有權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租賃場地,并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和剩余租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后果由乙方負責:
(1)未按規(guī)定時間或金額繳納租金和履約保證金;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裝修、改造、整體轉租或改變經營品類;
(3)利用市場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的行為;
(4)對甲方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未及時整改到位。
2.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須在解除之日起3日內將遺留物品全部搬出,如乙方逾期未搬出,視為乙方放棄物品所有權,自愿交由甲方處置,造成第三人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城市規(guī)劃、市政建設、市場布局調整改建、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本合同自然解除,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宣稱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書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10天內提供證明不可抗力發(fā)生及其持續(xù)時間的足夠證據(jù)。
九、送達
1.乙方承諾履約事項甲方發(fā)送合同中確定的聯(lián)系人微信號( )或手機號( )視為簽收。
2.乙方履約事項,甲方根據(jù)合同乙方提供聯(lián)系地址進行送達,乙方都應視為確認送達。
3.合同一方變更聯(lián)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該聯(lián)系方式仍視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如出現(xiàn)爭議,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賃物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因一方違約而導致守約方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產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公告費、交通費等一切費用均由違約方承擔。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合同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作出補充或經雙方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